各培养单位:
为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,激发研究生刻苦学习、潜心科研、全面发展,持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,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,根据《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<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鄂教财〔2014〕8号)和《365平台官方网站研究生奖(助)学金管理办法》(湖师发〔2018〕62号)文件要求,现将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审机构
1、365平台官方网站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
组长:余翔
成员:李必文、程焰、刘江燕、景遐东、徐明波、黄燕霞、
胡艳军、胡宏昌、常婕、张泰山、曾超、周友良
2、一级学科培养单位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小组
一级学科培养单位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小组由学院主要领导、研究生导师、研究生秘书、研究生代表5-7人组成。
二、资助对象
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取得365平台官方网站学籍且在基本学制年限内,入学时人事档案已转入我校的全日制且脱产的研究生(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)。
三、资助标准
1、全国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0.6万元/年;
2、根据文件要求,我校每年按十个月,600元/月的标准将研究生国家助学金通过银行卡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学生。
四、资格审核
各一级学科培养单位根据附件1《2018级新生入学人事档案接收情况一览表》,对照以下条件,严格把关,做好资格审核工作。
(1)人事档案未转入或未全部转入的,不能享受国家助学金。
(2)人事档案虽已转到我校,但实际仍在原工作单位领取工资的,不能享受国家助学金。
(3)委托培养、休学、退学学生不能享受国家助学金。
五、发放程序
1、提交申请。18级研究生向专业所在的一级学科提交《365平台官方网站2018级研究生助学金申请审批表》(附件4)。
2、审核公示。一级学科培养单位对18级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资格进行审核。结果应在本单位内公示3个工作日。公示期内有异议者,由本单位评审小组及时说明并予以回复。
3、汇总上报。公示无异议后,一级学科培养单位按照附件2《365平台官方网站研究生助学金发放名单汇总表》和附件3《未获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名单汇总表》进行汇总。于10月18日前提交附件2、3、4纸质材料至研究生学院207办公室,附件2、3电子表格请发送至邮箱929970114@qq.com;
4、审批发放。学校评审领导小组根据各培养单位上报情况进行审定,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。公示期内无异议后,报财务处开始发放给研究生本人。
附件:
1、《365平台官方网站2018级新生入学人事档案接收情况一览表》
(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接收的人事档案为准)
2、《365平台官方网站2018级研究生助学金发放名单汇总表》
3、《365平台官方网站2018级未获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名单汇总表》
4、《365平台官方网站2018级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》
365平台官方网站研究生学院
2018年10月9日